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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学院编辑部
来源: 中华武术文化研修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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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如下:
(一)单练项目按区域、按年龄、按性别、按项目类编号,分别录取前3个等级奖励。第1至3等级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章和名次证书。
(二)对练项目、双人项目、三人练项目按年龄小组、按男、女或男女混编三类、按项目编号分别录取前3个等级奖励。每个等级奖励获得者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章和名次证书。
(三)集体项目按区域、按年龄、按项目分类编号分别录取前3个奖励等级,分别颁发奖杯、个人奖章和证书。
(四)A组、B组、C组、D组少年儿童选手各单练、对练项目、双人项目、对抗类项目等名次录取,分区域,按年龄小组、按性别、按项目类编号参赛人数的前10%为一等奖、20%为二等奖、30%为三等奖。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章和获奖证书。
(五)A组、B组、C组、D组少年儿童选手的集体项目(不分性别)分区域,按年龄、按项目类编号参赛队数的前10%为一等奖、20%为二等奖、30%为三等奖。分别颁发集体奖杯、个人金、银、铜奖章和证书。
(六)个人全能大奖
1、个人全能大奖:个人全能不分区域,分别录取8个年龄组别男、女的前3名,分别颁发奖金、奖杯、奖章和获奖证书。
2、个人全能大奖奖金:冠军获人民币1200元,亚军获人民币800元,季军获人民币500元。
(七)总团体大奖
1、总团体大奖:总团体不分区域、不分性别、不分年龄组别,录取前6名。第1至3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,第4至6名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获奖证书。
2、总团体奖金:冠军获人民币5000元,亚军获人民币3000元,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,第四名至第六名各获人民币800元。
(八)对宣传、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 "中华武术文化推广突出贡献奖" 。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证书。凡组织达100、60、30人以上参赛选手的组织或个人,分别可获一、二、三等奖金,一等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,二等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,三等奖奖金500元人民币。
(九)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(含)以上,并以幼儿园 "园名",小学以"校名","院校名" 报名参赛,或由A组、B组、C组、D组运动员达15人(含)以上组成的代表队,将颁发“学校武术教育发展贡献奖”奖牌和证书。
(十)凡代表队选手达15名(含)以上,并以 "馆、校、俱乐部名"、"街道名、社区名"、"乡镇名、村委名" 、"机关、企业名"、组队报名参赛的单位,颁发 "武术进基层发展贡献奖" 奖牌和证书。
(十一)凡在组织国外武术团体、个人前来参赛做出贡献的,颁发 "国际武术交流特别贡献奖" 奖牌和证书。
(十二)在比赛中获得金牌的年龄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参赛选手,将授予武坛神小童奖和武坛耆英奖,并颁发奖牌。
(十三)对在执行裁判工作时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,有责任心的裁判员,由裁判组和代表队推荐,经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专家组确认,授予优秀裁判员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(十四)凡报名参加大赛的代表队人员,均发给大会纪念品(章)。